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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行证》办理范围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应对疫情的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车辆全部纳入《通行证》办理范围。 二、进一步简化《通行证》办理流程
省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信厅、省卫健委等相关部门以调拨或转运通知函件的形式通知省交通运输厅,同时将详细的运输车辆信息(按照《通行证》背面要求的信息逐车提供)作为附件,在审核无误后一并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给省交通运输厅,情况紧急时,也可通过电话联系承办处室联系人,事后再补发有关函件。发出调拨款物资或转运人员函件的相关部门应指定承办部门和联系人,并向省交通运输厅提供联系方式。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样例: